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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后谁来"买单"? 业内人士:请患者参与诊疗共同决策

2018-01-26 13:3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月26日电(见习记者 单鸽)近日,湖北荆门的郭女士有些糟心,曾经被诊断为“无受孕能力”的她却在十多年后罹患了宫外孕。认为医院误诊导致其错过“黄金生育期”,郭女士将医院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郭女士获得了13余万元的赔偿金。
  一段时间来,因为误诊所带来的医患纠纷并不少见。在郭女士事件曝光前几天,就出现了“男子被诊患艾滋‘等死’7年,再查为误诊起诉疾控中心”的报道。大到癌症,小到感冒发烧,各种疾病都有可能出现被医生“误诊”的情况。特别是基于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平等,往往加剧了医患纠纷的解决。患者为什么会被误诊?误诊发生后,医院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带着舆论的关注,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医生不负责任会导致误诊
  知乎上有一个话题“看病被医生误诊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回答者也不在少数,网友们纷纷列举了自己看病时被误诊的经历。
  有的人调侃中带着庆幸,有的人对医生的误诊行为表示了谅解,而有的人则认为医生的误诊行为“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加大了治疗费用”。
  “误诊过错,在法律层面上我们通常认为是医院方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樊荣分析说。
  在医疗领域,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实行医疗行为过程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保持足够的小心谨慎,以预见医疗行为结果和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医师该询问的情况没询问,该做的辅助检查没做,该请会诊的没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刘鑫表示,“如果这些没有做,医生就存在过错,发生误诊的情况,医生要对误诊的结果承担责任。”
  之所以会发生误诊的情况,在医生层面来说,樊荣认为大多数是由于诊断过程中,医生主观陷入了“思维陷阱”,从而做出了不准确的诊断,这些“思维陷阱”包括:对诊断的先入为主、对假象的不假思索、对臆断的不求甚解、对细节的疏忽大意等等。
  同时,樊荣告诉记者,在医学诊疗层面,医学是有局限性的,依靠现有的医疗技术无法保证所有疾病均能够被100%诊断明确。多年前,时任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曾撰文透露: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如果住到医院里,医生查访、讨论了,该做的B超、CT、化验全做了,误诊率是30%。 
  “同时,误诊是相对的。”樊荣说道。临床中,诊断标准的制定也是通过大量病例研究,在大量患者的数据中,人为划定一条分割线,用以区分正常和异常。“甚至会根据不同的疾病严重程度来进行人为的调整。”樊荣补充说,“这条线的划分本身就存在着相对性。”
  医学不断发展,误诊和确诊随着时间推移也并非一成不变。“所谓的疑难病例,也正是在反复误诊和纠正的过程中,最终进行确诊的。”樊荣分析说。
  在刘鑫看来,误诊的发生与患者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患者的配合程度、患者对身体感受的描述、患者的就诊时机等都会影响医生的诊断,“倒霉的医生看病头,幸运的医生看病尾”。
  然而,现实中也不乏因为医生不负责任所导致的“误诊”。在一起被法院判决的案件中,患者出现呕吐、血压较低、心率较高状况,但医生认为是消化系统的问题,让患者以补液治疗为主。留院观察十几个小时后,患者突发心悸,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最终认定,医院存在医疗缺陷,判决医院对患者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医疗水平影响误诊发生率
  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张晓莉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误诊事件中,患者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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