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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的法治中国|还无罪之人清白 让真凶难逃法网(2)

2018-01-19 12:2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卢荣新案就是在第一次上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认定案件的证据存在问题,因此建议将此案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在原有的证据基础上仍然判决卢荣新有罪,案件进入第二次上诉。经审查,办案检察官发现案件存在八个方面的证据疑点,例如:有罪讯问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声音,未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被认为是作案工具的物证上只有卢荣新DNA而没有死者DNA;现场发现的毛发不知道是谁的。 
  针对重重疑点,办案检察官进行了一系列的证据核查工作,特别是对现场发现的一根来源不明的毛发和当年提取、扣押的物证,委托侦查机关进行DNA的重新鉴定,发现了第三人涉案的情况,最后锁定杀人真凶洪树华,卢荣新也因此被改判无罪。 
  “错案有可能就发生在一念之间,对法律事实的还原必须恪守证据‘三性’审查要求,特别是对证据合法性审查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可文表示,司法的终极目标是公正,要尽量避免因工作失误产生冤错案件,不冤枉一个好人。 
  2017年11月14日,最高检签发《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对于在当地遇有阻力或者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刑事申诉案件,可指令异地进行办理。 
  在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杜亚起看来,这也是2017年刑事申诉工作的一大进步,更有效地预防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检察机关加大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和监督力度,在健全完善监督纠正重大冤错案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加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回忆起2017年,杜亚起认为国家法治建设卓有成效。 
  以法律为准绳,让恶人受惩罚 
  2017年3月,四川省高级法院对一起24年前发生的凶杀悬案被告人周涛作出终审裁定,裁定周涛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由最高检核准追诉,经过检察机关三次补查完善证据,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2015年12月,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受理周涛抢劫追诉案后,承办人发现该案证据存在诸多疑点,遂先后三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要求。经过三次补充侦查,全案证据最终达到核准追诉的证明标准。 
  该案承办人余岚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都体现在她的工作日志中:“核准追诉或不核准追诉?不核准很简单,但作为检察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引导公安机关穷尽一切手段收集固定证据,有责任和义务准确地运用证据,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坚持获得了回报,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样,在卢荣新案中,不仅卢荣新被洗清冤屈,同时还抓获真正凶手洪树华,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增强了人民对法治的信心,维护了法律权威,守护了公平正义。 
  何为“正义”?这是一个古老而深刻的话题。可文表示,在法学语境下,所谓正义就是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他认为,正义的实现首先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个体,公平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还要实现程序公正,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办案。 
  “我们的工作是通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比对法律规定,对侵害他人的违法者施以刑罚,从而修复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公正。”可文说。 
  “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正义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均平等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得到及时均等的法律保护,犯罪分子能受到相应的惩罚。”在杜亚起心中,正义是这样的。 
  刑事司法,一边关乎自由、名誉,不能动辄定之以罪,施之以刑;一边事关权益受侵、社会秩序,不应轻率放纵犯罪,纵虎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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