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招管理电动自行车 立法明确登记上牌成趋势(3)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明确标准是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首要任务。 黄海波注意到,各地在立法中明确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电动车符合规定条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会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也就是说,符合合格标准的,才会给上牌。” “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工作推行得并不是很顺利,究其原因,在于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存在,导致上牌有一些难度。因此,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首先要明确标准,确定什么样的电动车是合法的,然后才是在生产、销售、登记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执法。”黄海波说。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认为,应当加快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应该改为强制标准,主要强制内容应该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充电配套装置等。 “例如,在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时,应将配套电动车充电桩纳入其中,规定其技术性能、充电容量、充电时间、具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而且,在人群密集居住区,规定设置标准、安全充电桩系统,要像对待电动汽车充电站一样同等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夏学民说。 张鹏认为,制定标准的重要之处,在于可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 “比如,超标电动自行车因为超速造成了很多的交通事故,但是这些电动自行车所跑的速度,都是在厂家生产出来时就设定好的。再比如说,因为电池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充电火灾,也是在生产时就埋下的隐患。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通过加强管理,使电动自行车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市场,这样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有效地解决诸多问题。”张鹏说。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周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通过立法来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一系列标准,从而确保在生产环节的安全,通过提高质量门槛,可以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淘汰出市场,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使用环节,对车辆能够上几级公路进行明确规定,既保护驾驶者和所有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又保障交通的顺畅。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赵晓为化名) 制图/李晓军(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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