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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不为答复而答复 关键要解决问题

2018-01-15 20:5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7年12月19日,北京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北京市检察院荣获“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据了解,该奖项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期限计算,每五年开展一次评选,这也是北京市检察系统十年来首次获得此奖项。获奖背后,既蕴含着检察机关尊重代表权利回应民意的自觉意识,也渗透着办理代表建议切实解决问题的务实态度。 
  建议内容从具体事项向检察改革延伸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许多代表和委员在提出建议和提案时,不再局限于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而是更多着眼于改革,就一些制度、体制难题提出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建议。 
  据统计,自2013年至2017年,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十二届政协会议期间,涉及检察机关的代表建议有47件,政协提案22件。建议和提案的数量稳中有升,内容也集中于加强诉讼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推进公益诉讼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强烈企盼。同时,也说明代表委员对检察职能已经相当熟悉,提起检察院,不再是“雾里看花”了。 
  人民监督员制度主要是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和制约,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人民监督员制度也将发生调整变化。作为人民监督员,雷达代表对这项制度的走向密切关注,并提出了“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人民监督制度改革的建议”。北京市检察院结合办理代表建议,深入调研、严密论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改革调整的思路,并做好相关制度设计,不仅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认可,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 
  未成年人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佟丽华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少年检察院”的建议,希望实现北京市未检工作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未成年人案件的集中管辖,充分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热忱关切。然而,根据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置专门检察院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因此,该建议因当年无法取得实际办理突破而被作为B类进行了答复。尽管如此,检察机关仍然认真吸收了建议内容中对未检工作专门化、专业化发展路径的诉求,将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建设纳入检察改革中统筹谋划。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等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论证工作。在许多内设机构拆分合并、人员缩减的情况下,配强专门工作力量,对全市三级未检工作机构予以完善保留、增加人员配备,并从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个维度抓好专业化建设。2016年,北京市检察院争取最高检、中国法学会支持,成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统筹推进中国特色未检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探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自2013年以来,北京检察机关承办的建议提案中有12件当年都属于类似的B类答复,随着改革过程中的持续发力,大部分都已取得了新进展。对此,北京市检察院建议提案办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这些建议需要检察机关协调内外部多方办理,办理难度较大,但回顾起来,它们不仅为相关工作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也对检察机关起到了切实的鞭策和激励作用。 
  在探索改革路径中融入民智民意 
  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工作的关键词,也是代表委员们普遍关心关注的领域。近年来,苗谦代表提出的“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配合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北京建设”的建议,罗建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建议,宋慰祖、岳鸿声等代表委员提出的“对检察官办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度”的建议提案等,集中体现了广大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深入思考,为北京检察机关探索改革路径提供了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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