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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腐新套路:有人打着“借条”幌子搞钱权交易(3)

2018-01-13 17:14来源:《瞭望》新闻周刊浏览:手机版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空手套白狼”,无息或低息借款,再高息放贷敛财,掩盖受贿实质。

  二是采取合作投资、委托理财、高息借贷理财等方式受贿,以表面看似合法的民事交易方式实现贿款的转移。

  三是将公款当成牟取私利的“本金”,或擅自挪用外借,或权力干预银行放贷,再暗中渔利。

  近年来,此类现象在各地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警觉,一些地方还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

  2017年3月,江西九江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其治理内容主要包括:

  与管理或服务对象之间发生借贷关系的;

  利用在任职地的职务影响,与当地生活、工作和从业人员发生借贷关系的;

  为有借贷关系对方当事人违规谋取利益的;

  对方逾期难以还款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回借贷的;

  私自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

  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放贷谋利的;

  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或他人名义违规借贷谋利的;

  利用银行贷款放贷的。

  此前不久,浙江温州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情况报告工作,要求2017年3月底前报告涉嫌违规借贷情况,没有违规借贷情况的,按规定在《个人承诺报告书》上签字,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参与违规民间借贷不但影响干部形象,还容易滋生腐败。”颜三忠建议,完善约束机制,形成倒逼机制,引导公务员严于律己,提醒谨防卷入借贷、担保纠纷中,尤其要远离民间高利贷担保。

  受访专家认为,根治公务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必须明确公权力边界,健全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堵塞公权力渗透并介入民间借贷行为的制度漏洞,实现依法控权。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真正实现权力规范、阳光、透明、高效运行。(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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