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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腐新套路:有人打着“借条”幌子搞钱权交易(2)

2018-01-13 17:14来源:《瞭望》新闻周刊浏览:手机版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出台指导意见,列举了“明借实贿”的认定因素,但对“贷”的情况却无相关规定。有关专家表示,“以借为名受贿”本质上仍是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是权力变现的方式之一,而通过“借贷”这个名义牟利,是腐败分子以“市场行为”或“民事行为”来掩饰其权钱交易行为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借贷乱象下的连锁反应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涉腐官员参与下,借贷领域乱象丛生,公款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时有发生,甚至造成后果难以挽回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中部某省的一名县委书记在不法商人“围猎”之下,为了使行贿请托人的公司享受到返还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积极运作,让其他公司代替这家公司购买500亩配套商住用地,并在明知国家禁止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无偿地将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以“借款”的形式支付给这家公司,致使国家遭受6000万元的损失。

  假托“借款”之名,将不法行为暗藏其中,成为一些腐败官员人生逆转的第一张骨牌。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雷某便是典型个案。经查,雷某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主持管委会行政工作期间,滥用职权,直接干预高新区管委会下属投资公司的正常财务活动,在为他人徇私情,谋私利的动机驱使下,违反规定指令开户、指令存款、指令不要动用存款,致使该企业存入某银行的2.2亿多元巨额资金被骗。

  更有甚者,有的涉腐官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铤而走险,从幕后走到前台。

  据了解,目前民间借贷年利率是正常从国有控股银行获得的贷款年利率的3倍以上。为此,非法集资后违规放贷,也成为一些涉腐官员变现权力的手段之一。

  据纪检部门通报,某地副县级退休干部白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被开除党籍以及取消其退休待遇。据悉,白某曾在多个县市担任过副县长、副书记等重要职务,卷入此案的上至知名企业家,下至普通老百姓,涉及人员众多,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而在2017年,仅江西九江市纪检部门就披露了多起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案例,揭示了权力操控下的借贷乱象。

  其中,瑞昌市教体局校建办干部刘仕芬先后向承建校建工程的个体老板华某放贷13万元(其中包括刘仕芬侄女的10万元),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华某先后还给刘仕芬本息17万元;武宁县教体局副局长余平在担任新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沙田村、黄塅村分别挪用130万元和200万元借予他人从事盈利活动,从中收受他人贿赂2.4万元。

  “涉腐官员违规借贷背后,透支的并不是官员个人的‘信用’与‘魅力’,而是公权力的权威与公信力。”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颜三忠认为,公务员违规借贷背后,有着复杂的“官商勾结”因素,根本上仍是公权力失范,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出现扭曲,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标本兼治还须厘清权力边界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因违规借贷引发的腐败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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