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以上农村公路存安全隐患 养护资金不足(3)
由于农村公路并不能够像收费公路那样产生收益回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因此多元化投资的格局难以形成。此外,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的“分级负责”,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的形成仍需时日。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丹阳市看到了“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通过“打包”方式吸引了更高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公路工程,从而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但这一模式并不能够直接带来“全面、正常、规范养护”所需要的足够资金和人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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