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以上农村公路存安全隐患 养护资金不足(2)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四级公路也就是最常见的农村公路按照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的不同路面区分,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8~10年。农民通常会以路面破损状况判断公路质量,维修不力容易引发他们的不满情绪,集资造路等支持配合的积极性也会因此受到挫伤。 在江苏省多地的采访过程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部分地区由于难以实现全方位路政管理,县、乡政府甚至农民个人为防止大型货运汽车超载、超限、超速损毁农村公路而自行设置“路障”的现象较为普遍。 但“限高”“限宽”这一无奈之举又违背了建路初衷——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农村公路的“运营好”有可能因此成为一句空话。 接受采访的一些基层交通干部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虽然农村公路多项数据很好看,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目前农村公路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资金不足——在“以县为主”的投资体制下,建设资金中省级补助只占20%左右,乡村自筹能力又十分有限,“夹心饼干”县级财政因此不堪重负。 立法滞后——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调研方案的通知》《“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各省份皆应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法规,但此项立法在一些地方至今尚未启动。 规划无序——交通部门力推黑色等级路面,财政部门在搞水泥路扶贫,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也不相一致,部分地方官员则对农村道路的走向和用途有着自己的主导意见。 品质不足——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相比建设标准要低很多,快速增长时期有可能出现无法保证施工质量的问题。 管理缺位——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关、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方面有着明确的职责划分,但囿于法规、机构、技术、经费之不足,与之相应的路政管理模式并未形成。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部分地区,地方官员谈及最多的是“镇村公交”之类“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政绩”,而承担更多、更重要使命的农村公路似乎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农村公路是宝贵财富,但养护资金不足矛盾凸显 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公路的县、乡级管养机构设置率分别达到99.9%和92.9%,基本实现“有路必管”;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7.5%,基本实现“有路必养”;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7%,“养必到位”步伐正在加快。 “农村公路养护重于建设”在相当多的交通管理干部中已经形成共识,受访者的普遍认知是“养护不好不如不建”,因为“建而不养的社会负面影响更大”。因此,各地都在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在江苏省,光是乡级机构就有1109个,日常一线养护人员近3万人。 但是距离实现规范养护,仍有较大空间。除了资金不足,基层公路管养单位许多都是临时性机构,缺少编制,专业技术人才更难以配全,“路障”往往因此代替“路政”。 记者同时了解到,相较于对新路建设的“热衷”,已有公路的管养投入存在着“两头热、中间冷”现象,即省和县级热,设区市冷。以江苏为例,除南京市将4000万元/年的农村公路管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其他设区市均无此项预算,一些地方甚至将新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也完全寄托在省级财政补助上。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设区市和下辖或代管县(市)之间的财政独立。 中国的农村公路已经形成数以万亿元计的庞大资产,由于“三分建、七分养”的特征,道路管养的投入要求持续不断。2017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资金需求仅“十三五”期间就超过了30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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