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遇困境:有村民要求"吃光分净"(3)
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匹配。王庆国等地方干部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政府信用或相关资金做担保,撬动金融杠杆,推动经营权、股权利用,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改革。 专家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应该是封闭的,股权不应该是固化的,应允许随着人员流动,实现动态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建立成员进入、退出机制,将成员资格的放弃与产权的有偿退出、成员资格的获取与产权的购买相结合,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不少基层干部指出,农村集体经济与企业市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集体产权改革后可能面临经营难题。应加快出台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优惠的税费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说,农村集体经济起步阶段面临着贷款难、竞争力弱等问题,国家应当给予一定扶持优惠政策,帮助集体经济迅速成长。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特殊法人,适应的税费条款要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记者 管建涛 宋晓东 林超 哈尔滨 郑州 福州报道)(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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