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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履行新职能 公益诉讼 全省近半年办理304件

2018-01-07 13:55来源: 华西都市报浏览:手机版
  这是岳池县检察院用来回访取证的利器。很快,农场各个角落的实时画面出现在检察官的手机上。“我们在办理一起涉环保的公益诉讼案件,如果行政机关履职到位,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就可以结案。如发现行政部门怠职,检察院可能就会提起公益诉讼。”该案的承办检察官曾英说。
  这是四川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细小片段。数据显示,自去年7月,公益诉讼作为检察院的新职能正式在全国推开后,四川已办理了304件公益诉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公益诉讼跟大家息息相关。2018年伊始,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具体办理公益诉讼的基层检察院,详解我省公益诉讼到底是如何办理的。
  探索之路
  2014年10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7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2017年6月27日
  经过两年试点和充分调研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7月1日
  全国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四川检察机关正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由通江县检察院起诉巴中通江县至诚镇政府,这是我省法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其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由检察院等特定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A新职能
  去年7月启动 通江办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去年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巴中通江县至诚镇因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河边,检察院发现后发出《检察建议书》,但镇政府处置不力,生态环境未得到有效修复。去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通江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一个新的职能,起步于2014年。三年多来,公益诉讼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探索、试点、实施,到如今遍地开花的法治历程。2015年以前,对于一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很多都无人提起诉讼,而公益诉讼有效填补了这一空白。
  “最初提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是在2014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吴华斌说,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经过两年试点和充分调研,去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四川省检察机关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正式办理公益诉讼的。”吴华斌说,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25日,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30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86件,占比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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