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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便利风险实高保险不赔安全难保(2)

2018-01-07 13:51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自建网约车平台非法经营
  近两年,网约车平台的建立方便了人们的出行,而北京市怀柔区的市民在网约车平台建立前很多都通过“六元车”平台电话约车。一个电话,就能叫到一辆在怀柔城区内统一收费六元的车辆。但事实上,这个电话平台并没有出租车营运许可证,平台上的车辆也均是黑车。目前,该“六元车”平台运营者刘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7年4月28日,刘某在怀柔区西园某单元房间内,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并运营调度平台,为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出租汽车提供打车信息,并按月收取信息费,共计28万余元。
  去年8月,该案在怀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刘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对于公诉机关认定的盈利数额,刘某称平台并没赚到什么钱,这28万余元大多用于平台经营的开销,如话务员工资、房租等支出。
  刘某表示,自己身体有残疾,之前一直靠运营黑车为生。2010年,他听说了电话约车这个模式,便成立了公司并召集了几十名司机,对外发布叫车电话,通过话务员调度车辆进行经营。每个月,司机们要上交的“份子钱”在100元至300元不等。
  就这样,刘某的平台逐渐走上了“正轨”,最多时,他的平台上有七八十辆车,一天的约车电话能达到500个。但刘某也清楚,这些车辆均为黑车,并没有出租车运营资质,他也想过去申请相关证照。“起初我以为就办张照的事儿,但我年年去问交通局,他们都说没有这个经营项目。”
  直到2017年4月,刘某车队中的一名黑车司机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交代了刘某运营的“六元车”平台,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怀柔法院认为,刘某在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主审法官赵守红庭后表示,虽然“六元车”平台具有呼叫、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特点,但平台上的车辆均为黑车,平台经营者只管收“份子钱”,不会像正规出租车公司或网约车平台一样,对旗下司机进行审核,这可能给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事实上,怀柔区确实发生过“六元车”司机抢劫单身乘客的刑事案件。法官建议,市民出行时应当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叫车,不要因贪小便宜造成大损失。(黄洁)
  低价为饵途中乱涨价
  2017年春节期间,张某和李某商议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的青岛汽车北站开黑车赚钱。2017年2月4日下午,李某驾车载张某到青岛汽车北站招揽生意,见一长途客车上下来一位女乘客准备打车,张某便上前搭讪,得知钱某要去城阳区的李家女姑村。两人听口音和穿着打扮断定钱某是外地打工妹,张某便假扮乘客拉钱某一起拼车,以钱某付15元就可送她至李家女姑村为由,将钱某骗上车。
  二男子见钱某人生地不熟,便萌生了狠敲一笔的想法。二人故意舍近求远,驾车绕行青新高速即墨段,途中两人对钱某进行言语威胁、恐吓,强行索要高速费,钱某身单力薄,在高速行驶的汽车上,为了自身安全,只能按要求先支付100元现金。
  在贪欲的驱使下,二人再次狮子大开口,但钱某称身上没现金无法给钱,张某于是拿过钱某的手机,从钱某的微信账户向自己微信账户转账,钱某惊恐之下告诉了张某自己的转账密码,张某从钱某微信账户转入1300元。之后,二人将钱某手机里的微信转账记录删除,想借此消除犯罪证据。
  脱险后,钱某立即给家人打电话诉说事情经过,其姐姐和姐夫意识到钱某被抢,遂打电话报警,张某、李某随即被警方抓获。
  近日,该案经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城阳法院以抢劫罪各判处涉案司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经营性道路营运活动。(孙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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