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河“禁”冬泳 爱好者:非饮用水源为何禁冬泳?
近日,“北京户外冬泳人”致北京市水务管理部门的一封公开信引发关注。信中称,他们常年在昆玉河冬泳,但近日频繁被执法人员劝阻。他们希望明确,颐和园南如意门外昆玉河是否能合法冬泳。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应,如果在颐和园外,并非法律禁止游泳区域,执法人员劝导主要出于安全考虑。 质疑:景观用水为何禁冬泳 在北京冬泳俱乐部相关负责人张小婉看来,“冬泳爱好者”与相关执法人员的矛盾由来已久。她说,我们在昆玉河游泳,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仍频繁遭到劝阻。近日,她所在的北京冬泳俱乐部发布一篇《致北京市水务管理部门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出,希望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一矛盾。 公开信称,执法人员曾采取拆台阶、焊栅栏、挂标语等方式阻止冬泳爱好者在颐和园南如意门外冬泳。张小碗称,其曾咨询北京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证实这里不属于禁止游泳的饮用水源地,而是娱乐景观用水。从法律来讲,我们在这里游泳完全合法。另一位已在此处冬泳十余年的爱好者说,如果这里不允许冬泳,能否告知哪儿可以冬泳。 回应:劝阻是出于安全考虑 张小碗所提到的冬泳地点是否为北京市禁止游泳的水源地成为争议焦点。这处冬泳点位于颐和园南如意门外,属于昆玉河。 近日,记者向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求证,其回应,如果在颐和园外,并不是水源地,属于景观用水,并非法律禁止游泳的区域,执法人员劝导主要出于安全考虑。“在不正规区域游泳存在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会进行劝导宣传”。 北京冬泳俱乐部主席孟昭澄则认为,“冬泳是一种体育运动。我们在冬泳的过程中有严格的安全规定,在管理中不能‘一刀切’。”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徐伟认为,如出于安全考虑,可划定冬泳区域,并进行安全巡逻检查,避免一禁了之的粗放管理。 追问 北京哪些区域禁止游泳? 根据北京市修订的《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2013年,北京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随即发布《关于划定市管河道水库禁止游泳滑冰水域的通告》,首次明确7片禁止游泳滑冰的饮用水源水域名单,包括密云水库库区(含内湖区、白河主坝下游调节池)、京密引水渠渠首至颐和园段(含团城湖)、南水北调干渠明渠段、怀柔水库库区、斋堂水库库区、大宁水库库区、三家店调节池。此外,《北京市公园条例》也规定,游人游览公园时禁止在非游泳区游泳。如果在饮用水源地野泳,执法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行政警告,甚至行政拘留等处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冬泳爱好者大多熟知北京禁止冬泳的区域。北京冬泳俱乐部主席孟昭澄介绍,目前,北京冬泳俱乐部共有27个冬泳队,主要分布在昆玉河、什刹海、通州大运河等地。“我们现在游泳的地方没有一处是饮用水源地”。 此外,根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在未设“禁止”标志的水域,市民可以开展垂钓、游泳、滑冰等活动。 纵深 专家建议:划定冬泳区域 避免一禁了之 公开水域游泳溺亡事件频发成为冬泳被“驱逐”的“催化剂”。 今年,京密引水渠管理处副主任吕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2016年,京密引水渠区域曾发生12起溺亡事件。据媒体报道,2017年8月1日晚,一名男子在亮马河河道因游野泳溺亡。这处水域今年已发生3起类似事件。2016年,北京海淀区昆玉河麦钟桥附近,一名冬泳的女子溺亡。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法律允许的区域内,我们主要出于安全角度进行宣传劝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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