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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中(4)

2017-12-24 12:35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浏览:手机版

  四是进一步提升试点实效。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试点参与各方积极性,在证据把握、法律适用、工作衔接等方面凝聚更多共识,合力破解改革难题。加快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改革试点的深度融合、深度应用,不断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升审判、检察质效。以此次中期报告为契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情况分析和经验梳理,准确评估试点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时研究提出完善法律的建议,切实巩固改革成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中期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试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试点方案》和《授权决定》要求,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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