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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应限期生态修复(2)

2017-12-13 14:17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管理规定》还明确,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经批准确需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湿地限期进行生态修复。(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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