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贷整治方案出台 明年1月底前完成摸底
农民工作为 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多地银监部门获悉,银监会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已于12月8日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要求2018年1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 要求11个领域排查网络小贷 《方案》显示,该文件由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主要排查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打击无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甚至无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对整治对象即网络小贷,《方案》给出了明确定义——网络小贷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 《方案》将突出排查和整治11个领域:严格管理审批权限、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表内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非法经营。 此次专项整治将分为三步。2018年1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合规类机构、整改类机构和取缔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形成本地区的整治总结情况(含长效监管建议)报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连三道指令,整治网络小贷 今年来,现金贷乱象引发关注。新京报调查发现,各大网贷平台的贷款数据以每条0.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直接出售给需要购买数据的人们;借贷者在多个平台重复借贷,以贷养贷的行为并不少见。 在高利率“现金贷”频繁出现违规行为的背景下,监管部门针对包括现金贷在内的网络借贷乱象连续祭出三道整治指令。 11月21日,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11月22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召开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小贷公司开展网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将参会,汇报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在清理网络小贷背后,牌照价格一夜飙至6000万。 针对现金贷的乱象,12月1日,监管层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解读1 不合规机构将被撤销资质 《方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严格管理审批权限”和“重新核查业务资质”。小贷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按照行政法,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将被撤销资质。她注意到,文件没有提及计划单列市以下单位批设的网络小贷公司何去何从,但她认为“连计划单列市批准设立的网络小贷公司都要省市‘协商核查’,区、县级批设的网络小贷公司恐怕法律地位难保”。 而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则直接否认区、县级批设的网络小贷机构的法律地位。“网络小贷要求是由省一级金融办批复,有些自称网络小贷的公司,其实并没有资质”,《方案》明确了未来的资质审批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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