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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警惕刷单赚销量 专家:将面临巨额罚单或涉罪(2)

2017-12-08 20:3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针对QQ刷单群、微信刷单群等刷单团体的组织者、领导者,孟强称其涉嫌非法经营罪。 
  刷单面临巨额罚单 需追究利益链上各主体法律责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如此刷单,刷出的不是口碑,而是“信任危机”甚至犯法。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正是对刷单的制胜一击。该法第20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法律给出了巨额罚单:刷单最高可罚200万元。 
  那么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该如何界定?胡功群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刚刚修订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还未出台,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孟强表示:“‘情节严重’要根据从事刷单业务的经营者服务范围的广泛程度、涉案金额的高低、从事虚假交易的数量多少、所采取手段的恶劣程度、受其影响的正当经营者数量多少、对市场交易秩序的影响大小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网购刷单归根结底是一种畸形的互联网行为,除巨额罚单及刑法处罚,还需怎样治理?“针对刷单团体的隐蔽性,社交软件要进一步通过关键词的自动抓取及识别,以及接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控。”孟强说。 
  胡功群也给出答案,他认为国家层面应尽快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持续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追究刷单各利益链上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在域名、账户注册、货运和支付等各层面进行干预,甚至进行冻结账户等处罚,提高刷单网店经营者和平台的违规成本;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建立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自身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信息的甄别能力,积极举报刷单组织、个人及其行为。” 
  “法律的严惩,会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干净纯粹的电商竞争环境,让商家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以堵住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的不当之路。”孟强补充道。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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