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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自然的水算笔“绿色账”——权威部门详解水资源税扩围(2)

2017-11-28 21:4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郭孟卓说,我国农业生产取用水量大,农业生产用水方式较为粗放,大水漫灌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征税,希望能培养农民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
  洗车、洗浴、滑雪场等从高定税 今后企业如何用水?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办法亮出的严格税收举措,将如何影响企业今后用水?
  “水资源税改革绝非简单的税费平移,否则试点没有意义。”王建凡说,相比收费,税收更具刚性和约束力,改革就是要让经济杠杆真正发挥作用,倒逼高耗能企业节水,促使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
  记者了解到,在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如今工商业取用水单位的税额标准最高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3倍;特种行业取用水最高税额标准达80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40倍。
  李杰刚介绍,改革后河北省钢铁等高耗水企业加大节水投入,如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实现工业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年可节水1460万立方米。同时,部分地区特种行业月均取用水量也较改革前下降30%以上。
  “毫无疑问,原先用水粗放的高耗能企业和特种行业改革后用水成本会上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企业心中要有一本“绿色账单”,应以改革为契机,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企业未来发展。
  此外,改革办法规定的诸多免税情形也为企业转变用水方式提供指引,如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和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等。
  王建凡表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试点省份要及时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明确各类取用水的具体适用税额,取用水量核定办法,农业取用水限额,地下水超采区、严重超采区范围,自备井关停办法等政策措施。税务与水利部门要做好征管准备工作。
  他表示,下一步,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制度,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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