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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28人编织公租房骗局 千余人中招被骗2千余万元(2)

2017-11-23 17: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4年,谭晓红在陈以朋处为自己办理公租房,双方因此相识。陈以朋承诺给付一定的好处费,让谭晓红介绍人到他那里办理公租房。谭晓红为获私利,从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先后将刘某某等56名被害人介绍给陈以朋,致使刘某某等人被骗141.3万元。同时,谭晓红通过蒲映举和父亲谭毅将孙某某等23名被害人介绍给陈以朋,致使孙某某等人被骗60.3万元。谭晓红从中获利20余万元。
  2014年至2016年5月期间,蒋素英交给陈以朋2万元办理公租房。陈以朋收钱后出具了收条,并承诺免费给她一套公租房,条件是她介绍人到自己这里办理公租房。于是,蒋素英先后介绍段某某等61名被害人给陈以朋,致使段某某等人被骗122.2万元,后通过何志涛、王加菊的介绍,将张某某等26人介绍给陈以朋,致使张某某等人被骗54万元。之后一年多时间内,陈以朋一套所谓的公租房都没办下来,但为了得到陈以朋的承诺,蒋素英仍不断介绍被害人到陈以朋处办理公租房。
  像孙政、谭晓红、蒋素英这样充当中间人,介绍被害人到陈以朋处办理公租房从中获利的,还有文华平等24名犯罪嫌疑人。
  法庭最终认定,从2012年8月至2016年5月,陈以朋以办理公租房为名,通过发展孙政等27名中间人,介绍被害人交钱“办理”公租房的方式,先后诈骗1077人,诈骗金额达2224万元。
  被害人何以被骗
  有被害人产生过怀疑,但陈以朋每次都以“出具了收条,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这是帮县上领导做事,绝对安全”为由搪塞过去
  陈以朋以公租房为名,骗取1077名被害人办理公租房,其中亲自收取了1067名被害人的保证金,出具了收条和承诺书,并承诺拿不到房子将全额退款,承诺书上盖有陈以朋私刻的县上领导的印章。不难识别的骗局,被害人却都相信了。
  被害人张述花(化名)案发后,向记者讲述了她被骗的全过程。一次,张述花的女儿回家,向她说起办理公租房的事情。张述花之前听说过办公租房的事情,对此很感兴趣。2015年5月,张述花通过女儿认识了陈以朋。陈以朋告诉她,办理公租房需要2.5万元。刚开始,她觉得价格太便宜,怕其中有诈。但女儿告诉她,陈以朋是村支部书记,与县上领导关系好,可靠,公租房的指标都是从县上领导手里拿的。至此,张述花相信了,将辛苦种地挣来的2.5万元交给了陈以朋,得到了一张虚假的收条承诺,心里乐滋滋地盼望着公租房早日办理下来。
  到了2016年春节,公租房一直没办理下来。张述花找到陈以朋,陈以朋告诉她,资料已经录入了,钱退不出来了,要等到5月31日交房。还跟她说,有收条,上面有领导签字和盖章,一定没问题。就这样,张述花再次相信了陈以朋的话。
  在28名犯罪嫌疑人中,渠县有庆镇军营村村委会原主任文华平是从最初的受害者成为嫌疑人的。2015年9月,文华平通过时任有庆镇平摊村支部书记孙政认识了陈以朋。那天,3人一起吃饭,孙政告诉文华平,可以帮他办理公租房,每套2万元。文华平将2万元给了孙政,由陈以朋出具收条。孙政承诺给文华平好处费,让他介绍更多的人到陈以朋处办理公租房。
  文华平怀疑陈以朋办不到,多次问过陈以朋:“万一拿不出来房子怎么办?”每次,陈以朋都以“出具了收条,具有法律效力,且是帮县上领导做事,绝对安全”为由搪塞过去。之后,文华平得到8000元好处费。仅仅因为这8000元,文华平先后将丁某某等53名被害人介绍给陈以朋办理公租房,致使丁某某等人损失124.87万元。最终,文华平的2万元被骗,并因参与诈骗被判刑。
  将案件办成铁案
  检察院承诺:“一定高质量,高效率地将此案提起公诉,办成铁案,让被害人和渠县的父老乡亲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陈以朋诈骗案涉案人员多,被害人损失惨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渠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长向县委和达州市检察院立下军令状:“一定高质量,高效率地将此案提起公诉,办成铁案,尽最大努力,让受害人和渠县的父老乡亲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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