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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28人编织公租房骗局 千余人中招被骗2千余万元

2017-11-23 17: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我本来不符合办理公租房的条件,却因为贪图小利轻信谎言被骗走了血汗钱。感谢检察院帮我追回了被骗的钱款,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11月6日,被害人张某拿着追回的钱,握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6年7月,张某怀着让一家人住上像样点房子的想法,向陈以朋交纳保证金8万元申请“办理”公租房,不料陈以朋卷款逃跑。在渠县,像张某一样的上当受骗的被害人一共有1077人,被骗金额总计2224万元。
  经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渠县法院一审对陈以朋等2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陈以朋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孙政等7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近,达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记者发稿,办案机关追回被骗钱款400余万元,已经发还到被害人手中,其余赃款在进一步追缴中。
  11月6日,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该案的犯罪情节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
  欠下赌债去行骗
  谎称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公租房指标,以每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公租房保证金
  2016年7月12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身边事”栏目刊登了一篇题为《四川渠县廉租房乱象 掮客骗走我们的血汗钱》的来信,反映渠县水口乡大田村村民交纳保证金申请“办理”公租房,最终上当受骗的经历。报道刊发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微信朋友圈被刷屏,渠县公租房诈骗一时间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办案机关闻风而动,迅速立案并展开调查,发现被害人之多,远比来信反映的问题更为严重。
  2012年,时任渠县龙凤乡娱乐村支部书记的陈以朋因赌博欠债。听人说在当地可以通过找关系办理公租房,为偿还赌债,他产生了以“帮人”办理公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的想法。之后,陈以朋对外宣称自己与渠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公租房指标,并在当地“紫罗兰”茶楼等地,公开以每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公租房保证金。
  在收取保证金时,陈以朋会出具收条,写明“收到×××公租房保证金××万元,公租房位于县医院住院部后侧,若到时未领到房子则退还保证金”。
  2016年春节前,陈以朋许诺的交房时间临近,但无房可交。为搪塞被害人,陈以朋私刻时任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印章,伪造领导的承诺书,承诺2016年5月31日前交房,继续欺骗被害人直至案发。
  27名中间人
  中间人替陈以朋宣传,介绍被害人来“办理”公租房,并发展下一级中间人,通过“传销式”模式实施诈骗犯罪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陈以朋以给介绍费、好处费的方式,先后发展了孙政等27名犯罪嫌疑人充当中间人。这些人明知公租房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而不能由无关人员办理,仍然替他宣传,介绍被害人到陈以朋处交钱“办理”公租房,采取“传销式”模式实施诈骗。
  2015年6月,因帮侄子办理公租房,孙政认识了陈以朋。陈以朋承诺给一定的好处费,由孙政介绍人到陈以朋处办理公租房。在利益的诱惑下,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孙政先后将苏某某等101名被害人介绍给陈以朋。陈以朋按每套1.8万元至2.6万元不等的价格向被害人收取“公租房保证金”,并向被害人出具了收条,致使苏某某等人被骗238.4万元。
  在此过程中,孙政又以给介绍费、辛劳费的名义发展何术平、唐达国、熊礼彬、蒋素菊、孙逢春、黄庆容等6人为中间人,上述人员又先后将丁某某等92名被害人介绍给陈以朋办理公租房,丁某某等人被骗217万元,孙政从中获利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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