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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检察院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新格局(2)

2017-11-20 17: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4月19日,阿里巴巴网监系统发现,所在地为长沙的名为“小沫瘦身私教馆”淘宝店铺销售三无减肥药品,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遂将线索同步移送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收到案件线索后,该局与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案件线索,就网络犯罪取证问题共商对策,并积极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利用淘宝和微信销售假药案逐步浮出水面。2014年以来,陈某等人通过网络销售三无减肥药品“CHARM瞬纤瘦身丸”,团伙成员分工合作,形成了集设计、生产、推广、销售“一条龙”服务的犯罪链条,通过淘宝、微信非法销售假药,金额达400余万元。目前,该案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为强化“两法衔接”,长沙市检察院与该市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建立合作协调配合机制,与法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案件通报制度、疑难案件会商制度、知识产权类案件集中管辖移送制度等新机制,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和效果日益凸显。
  加强专业化建设办精品案件
  2015年开始,唐某等人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等地租房,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采取将尖庄大曲、绵竹大曲、泸州老窖等白酒进行勾兑后灌入五粮液、茅台、国窖1573、水井坊酒等知名品牌白酒酒瓶后,再进行封口、贴标和重新包装的方式,生产假冒高档白酒,然后非法销售给长沙、株洲乃至外省的烟酒超市,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云端行动2号专案”。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这个案件是我局‘五项职能融合’办案模式的第一次实践,我们在审查批捕环节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4项补充侦查意见,起诉环节有针对性地先审查公安机关的补证工作,办案效率提高了,效果也很好。”宫平告诉记者,目前,该系列案已有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4月,长沙某轻质建材公司总经理助理彭杨春、生产管理人员刘胜修两人在离职后不久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另设立一家公司,利用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设计、生产、销售与原公司同类的产品,给原公司造成666万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初,该案由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受理,针对商业秘密案件办理的难点和疑点,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派员全程介入指导。“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深入企业调查取证,聘请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损失,听取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鉴定人的意见,邀请鉴定人员出庭回答专业问题,确保案件公正办理。”宫平向记者介绍。
  今年10月18日,法院对彭杨春、刘胜修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分别并处罚金80万元、60万元。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作案手法也比较隐蔽,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加强专业化办案队伍建设。”宫平说。
  强化民行监督保护知识产权
  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督促履职、支持起诉职能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运用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保护知识产权的新途径新方法。
  今年8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中集团)向该局提出支持起诉的申请。该局审查认为,江中公司享有“猴菇”“江中猴菇”文字商标的商标专用权,长沙市望城区达湘源食品厂等企业、店铺生产、销售的“猴菇”饼干涉嫌侵犯江中集团的商标权。
  为切实保障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8月29日,该院向长沙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有了检察机关的支持,维权的信心更足了。”江中集团负责人表示。目前,知识产权检察局已对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3件案件启动了支持起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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