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湖南长沙检察院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新格局

2017-11-20 17: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和证据、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聆听了鉴定人和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后,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检察官胡勇超对一起涉嫌销售假冒名牌手机配件案已有了办理意见。日前,该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是长沙市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典型案例。据了解,2016年长沙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9000亿元大关,知识产权量占全省70%以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击侵权、激励创新创业,迫在眉睫。”长沙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勋爵告诉记者,今年3月30日,该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局,这是湖南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检察机构。
  该局推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和查办、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五项职能融合”办案模式,集中办理长沙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案件的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监督、支持、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督促履职等案件,形成了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新格局。
  司法办案“有辣味也有真情”
  “感谢检察机关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我们今后出精品、创名牌的底气更足了。”今年7月28日,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康公司)副总经理林泽喜和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老干妈公司)负责人唐立军专程来到长沙市检察院,为知识产权检察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从2014年开始,彭玉强明知李太荣、胡仲兄(均已判刑)等人生产假冒老干妈公司的“陶华碧老干妈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和长康公司的“长康香芝麻调味油”,仍为他们非法制作上述产品的注册商标标识。至2015年7月案发,共计伪造1.6万余件。
  该案因关键证据没有收集到位,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6年5月10日,宁乡县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同年7月18日,长康公司和老干妈公司向长沙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复查。“经复查认为商标侵权的事实基本能够认定,只是认定非法经营数额的证据不足,该案仍有继续补证后起诉的可能性。”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局长宫平告诉记者,后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今年4月12日,宁乡县检察院将该案重新报送至长沙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知识产权检察局承办。
  该案是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公诉案件。为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将证据全部补充到位,该局细致梳理案件证据,详细制订补证方案。本案的关键证人李太荣已被判刑并因病保外就医,不愿配合检察机关取证。承办人与其反复沟通、真情交流,考虑到其卧病在床,就远赴安徽到其家中取证。
  “检察机关处处为我考虑,尊重我的权利,我很感动,愿意将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李太荣积极配合取证工作。证据补充完善到位后,7月27日,彭玉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案件判决后,彭玉强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件办结后,长沙市检察院对该案在侦查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向市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对问题照单全收,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构建“互联网+检察”办案模式
  “知识产权检察局要紧跟时代脉搏,牢固树立司法办案向科技、向大数据要战斗力的理念,将‘互联网+’融入到司法办案和机制创新当中。”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4月,该院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共同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合作办案新模式。运用大数据服务办案工作,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介入引导侦查的时间节点大大前移,畅通检察机关与互联网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渠道,有效打击网络制假售假犯罪链条。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