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意见 四大看点解析
5年1000公顷集体土地入市建租赁房 北京发布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意见,产权证按项目整体核发,以防变相开发小产权房 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另外,为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不动产权利证书按项目整体核发,产权证不予分割办理。 看点1 未来五年年均供地200公顷 近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北京市计划于2017年-2021年的五年内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务量约200公顷。 为什么有这次部署?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启动1000公顷集体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定位、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关于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举措。另外,也是加快北京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区域职住平衡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前期用地工作,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土地供应任务。 其实早在今年4月,《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发布,计划明确,今后五年,北京将继续加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如今更为明确的是,这50万套租赁住房中,大部分将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 看点2 项目选址需毗邻产业园区 此次两部门发布的《意见》,对北京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选址条件、申报主体、运营模式及申报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大家关心的选址条件方面,《意见》要求,集体租赁住房要合理选取建设地点,促进职住平衡。在规划上,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配套上,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在布局上,要结合“三城一区”和产业功能区,坚持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原则进行布局建设;在实施上,统筹考虑村庄整治、城乡一体化进程。 在居住设计方面,租赁住房用地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配置必要的教育、医疗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房屋套型结构和面积标准,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时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也就是说,租客可以拎包入住。 看点3 租金与周边租赁市场接轨 社会关注的租金方面,根据《意见》,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物业水平,与房屋租赁市场接轨。 为什么要跟房屋租赁市场接轨?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租赁住房是一种市场租赁的房源,并非保障住房,所以租金将和市场看齐。 另外,房屋的建设需要资金,资金来源如何? 根据《意见》,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四种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有资金;市区住房保障专业运营机构、园区管理机构或签约租赁的企业支付租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建设用地的预期收益,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方式,与国有企业联合开发建设。但集体经济组织在新成立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且应有保底分红。 看点4 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房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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