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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安全(2)

2017-11-07 21:1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美丽台州,山海兼胜,但是污染环境案件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更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以强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环保检察”“民生检察”等工作,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难,首先难在线索。为此,台州市检察机关采取了不少招数拓展线索来源。
  据姚石京介绍,除了加强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强化线索的移送外,台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特别注重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今年以来,温岭市检察院监督移送涉及在食品经营中违法加工、使用“口水油”案件23人,有近半是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通过媒体报道发现的线索。
  同时,台州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对两年以来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但尚未立案的污染环境案件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从中发现线索。“一共核查了110件,其中,环保案件78件,食品药品案件32件。核查后发现线索,并从中立案监督16件。”姚石京介绍,“我们还抓住浙江省在2015年以后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契机,两级院对公开的所有环保和食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查分析,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调卷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监督。温岭市检察院就结合政务服务网上的信息,对公安机关尚未立案的5件环保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也表示心服口服。”
  此外,走访调研行政执法部门也是发现线索的重要渠道。姚石京介绍,台州市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每年都必须走访各地的环保、食药、农业、渔业和公安等部门,一方面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对症下药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从中挖掘监督的案件线索。今年初,天台县检察院在走访环保部门时了解到,一污染环境案件在执法时遇到阻力,即深挖线索,及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3名被告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善于发现问题 注重机制建设
  台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注重机制建设,提升监督的效果。
  2015年初,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通过调研发现,环境犯罪的判决均以缓刑为主,撰写了《当前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亟待重视》《当前部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问题亟待重视》等信息,得到浙江省委和台州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此后,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台州市建立起了“量刑平衡机制”,污染环境犯罪的轻刑化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缓刑率从2015年初的60%以上下降到2015年底的6.5%。污染环境犯罪的“幕后老板”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追逃工作也得到强化,仅2016年该市就成功追逃26人。
  台州市检察院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出台后,抓住环保、食药工作是当前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重要机遇,借势借力,建章立制,着手从机制上推动两个领域的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提升监督效果。该院先后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环保局等会签《关于在治理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席会议纪要》。同时,推动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执法力度。
  “利剑”行动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台州市环保执法考核在全省位居第一。“应该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他们的工作促使了我们更加规范严格执法。”台州市环保局环保执法部门负责人说。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又牵头起草《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食药办、市场监督局等7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会议纪要的内容达成了共识。2016年,全市查办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比2015年增加5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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