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高效篇|提高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不再(2)

2017-11-01 12:5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公诉科专门成立了“认罪认罚案件组”。自试点开始至今年4月底,该院受理认罪认罚案件占全院受理一审公诉案件数量的53.14%,结案率高达75.78%,远远高于不认罪认罚案件42.96%的结案率。
  北京市检察机关则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刑事速裁工作相结合,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法律援助律师针对认罪认罚制度作出了新的尝试。今年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盗窃案件,法院当日即开庭并宣判。两起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院与律师、犯罪嫌疑人三方进行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后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完成审判,历时均只有42小时。
  “在任何刑事司法制度及实践中,公正与效率都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理性的、符合效率原则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沈海平表示。
  “智”字开路,智慧检务的“云上”速度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办案”,助推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将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大大提升办案质效。
  “公诉人,准备好了吗?现在开始第一起案件审理。”随着音箱内传出审判长的询问声,对面墙上的双屏幕液晶电视即显示出法庭上的实时画面。2016年10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冬就周某盗窃案、杜某贩毒案等12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远程履行公诉职能,仅耗时一个多小时。在以前,他需要耗费半个小时赶往法院,现在只需在视频室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即可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发表包含事实、证据、量刑建议在内的综合公诉意见,平均每起案件仅用时5至8分钟。
  运用远程视频技术进行提审、开庭已成为许多地方的工作常态。浙江积极开发远程视频系统,杭州14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建成并使用高清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的“三远一网”系统,采用同步录音录像和实时备份的标准配置,并加入远程多媒体示证系统,集成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五方端口,推动轻刑案件的快速办理,也为今后适用于更多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经测算,通过远程提审、开庭,每起案件至少能节约时间2.6个小时,工作效率提高40%以上。
  杭州等地检察院还探索危险驾驶类、盗窃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提取事实、证据及分析,辅助承办人完成大量阅卷工作,自动生成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不起诉书等各类文书,并进行智能校对,将办案人从重复性、机械性劳动中解脱出来,切实提升了工作质效。江苏省检察机关还研发了智能案管机器人,辅助检察官办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部署运用维汉双语互译智能语音系统,已转写100多万字,共产生7G数据,实现了审查报告、判决录入、侦查笔录等工作的即时翻译,有效节约沟通成本,提高办案效能。“交流不需要刻意人工翻译了,运用维汉双语互译智能语音系统,不仅翻译的准确率非常高,而且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谈到将高科技融入司改带来的变化,乌鲁木齐市八家户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纲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