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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高效篇|提高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不再

2017-11-01 12:5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速裁案件审查起诉周期从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左右;简单二审案件不超过5个工作日给出明确意见;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完成审判,历时仅42个小时;检察官参与远程庭审,每起案件仅需5至8分钟……
  这些数字变化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所带来的司法效率的不断提高。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司法效率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在深化司法改革中,通过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创新智慧检务,既维护了司法公正,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简”字当头,程序简化不简单
  “虽然作出决定需要独立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会比以前多,但整体效率提高了,而且能体会到更多、更大的成就感。”
  邵宁是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名员额检察官,谈起入额之后的感受,她笑称“很烧脑”,但又很顺畅。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机关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让入额的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2017年,在邵宁办理的钱某盗窃案中,钱某上诉称其中的100元航天纪念币并非其盗窃所得。邵宁经审查后发现,认定钱某盗窃100元航天纪念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邵宁向法院提出查清该部分事实后改判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作出了对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定的二审判决。
  “以前,上诉案件向法院提出改判建议,需要汇报后由领导决定。现在,我审阅案件材料后就能直接撰写阅卷意见交书记员用印,并向法院传送。”邵宁告诉记者,据她统计,一个简单的二审案件顺利的话不超过5个工作日就能给出明确意见。
  记者了解到,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各省级检察院陆续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对检察官的授权范围逐步加大。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印发《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的办案事项决定权。“以前,办案需要三级审批,不管案件难易程度都由领导把关。现在,检察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自己作出决定,省去不少汇报、文书流转时间。”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沈晗告诉记者。
  “速”字发力,提速度不降质量
  “不是说起诉加审判至少也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吗?”王某、蒋某没有想到,他们涉嫌危险驾驶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加上法院判决只用了两天时间。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说:“这是我们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种尝试。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优化法律文书、类型化证据规格。”
  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基础上,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各试点检察院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速裁工作。数据显示,试点期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速裁案件共56420件58500人,审查起诉周期从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左右。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述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包括“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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