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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师生畅谈学习十九大报告体会“抓住环境保护

2017-10-23 22:5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这句带有诗意的话语传遍了大江南北。
    很多人心中对于青山绿水都会有一段难忘的回忆,不见得如名山江海般雄壮,更多是如“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感怀、隽永之情,却寄托着对家庭、民族、国家深深的眷恋,延绵千百年,从未断绝。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指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的今天,依靠法治、制度的力量去呵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论述,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专业师生结合本专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后,体会良多。
    生态文明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不仅科学地提出了正确看待和正确对待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的根本理念和指导思想,而且抓住了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最关键和最迫切的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大方面的措施,将对美丽中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环境法方向硕士研究生许子昀从小生长在农村,对生态环境感受尤其深刻。
    “小时候,青山绿水就是自己家屋后的寻常景象。长大后来到城市,绿水青山就见得少了。”许子昀说。
    在结合自己专业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之后,许子昀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通过学习报告有关内容,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决心,将以实际行动为美丽中国作出努力,包括出门少开车、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节约用水用电、办公场所纸张重复使用等,这些小事不仅是身体力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现,更是在为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认识的新高度。人类是生物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能力改造自然,对自然施加重要影响。但人类的活动必须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否则,就会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因此,人与自然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主客体二分关系,而是融为一体的生命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这也是生态文明形态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形态的超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说。
    曹明德认为,生态文明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公众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在不断增长,这与过去长期以来人民生活在物质财富匮乏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这也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认识、新判断。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我们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恢复自然原有的宁静、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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