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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强国而歌: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音符”(3)

2017-10-19 22:4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社会治理,需要法治方式——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惩治腐败,需要厉行法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执政兴国,需要法治思维——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

 

  “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是的,更大的成功,还在孕育。

 

  法治强国梦,就在不远处……(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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