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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强国而歌: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音符”(2)

2017-10-19 22:4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今天,总书记对“法治中国”再部署:“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十九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说,是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最关键的举措。

 

  “有了这样一个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可以统一全国人民在依法治国方面的认识、思想和意志,形成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强大合力。可以与时俱进作出一系列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不断发现推进依法治国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将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有深远的影响。”

 

  十九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说,实际上,“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与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提到的“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这些内容都说明,党的十九大之后,法治建设将会掀起新的高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张苏军说,目前,我国经过30多年的普法工作,各省市县均建立了三级的法治领导机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使得这些机构有了顶层领导,将有利于充分发挥这些法治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合力。

 

  “可以预见,党的十九大之后,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将发挥更加基础性的作用。”张苏军说。

 

  报告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表述,也格外受关注。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必新说,相比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到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同时,将“司法责任制”提到了新的高度。

 

  江必新解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完全到位。“一个孤立的制度很难实施,必须有整体的配套制度,去纵深推进。一个制度的施行,必然会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好新的配套制度,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让好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谈到司法责任制,江必新说,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样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保障,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梳理报告,可以发现,十九大报告通篇,都贯穿着“依法治国”的理政思路。

 

  国家安全,需要加快法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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