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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

2017-10-18 13:2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习近平

  2017年7月3日,北京,东交民巷27号院内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宣誓仪式。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366名员额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这场宣誓活动,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开始扬帆远航,可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改革呈现出渐次展开、破浪前行的壮美景象。

  改革蹄疾步稳

  回望来路,不忘初心,戮力前行。

  党的十八大明确发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占据了相当篇幅,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司改蓝图更是灿然绘就。

  在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改革试点的框架性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法官员额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全国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一项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落地生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特别在坚持正确政策的同时,注意遵循司法规律,同时抓住了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症结,如重塑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去行政化,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和鼓舞。”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说。

  以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人民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红利在渐渐展现。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为推进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立案难题,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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