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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为万众创新撑好保护伞

2017-10-16 17:59来源: 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2014年年末,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正式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专业审判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从机制改革转入体制改革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因加大保护创新力度而生的知识产权法院由此步入改革快车道。成立三年来,知识产权法院勇立时代潮头,在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模式。

  立足审判 为保护创新发展护航

  今天的中国,创新适得其时、适得其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而实现这一目标,归根到底要依靠创新驱动。

  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激发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司法则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

  三年来,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力遏制侵权行为,有效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苹果、华为外观专利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全国首例视频聚合盗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爱奇艺诉聚网视案,全国首起电竞游戏赛事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DOTA2亚洲邀请赛视频转播案,网游“魔兽世界”诉中禁令案等知名案件的公正审理,吸引了社会各界“围观”,起到了较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侵权赔偿等问题研究,使侵权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契合,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使侵权人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在“U盾”专利侵权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原告49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首次支持了原告以计时收费方式主张的100万元律师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典型案例生成、筛选、识别、使用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理念、尺度和标准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上海)基地,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又一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

  “通过审理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案件,加强对审判实务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处理,确立了一系列重要裁判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行为示范和有效指引。”2017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大会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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