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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把纪律挺在前面 让红脸出汗成常态

2017-10-06 14:21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和从严治党实践,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出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了管党治党理念的飞跃和实践的创新。 
  3年来,“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得以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衡量干部行为,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违纪行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了党内监督。 
  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转变监督执纪理念 
  “我就是个官迷。想想自己走过的这20多年的路,就像梦一样,就像一场噩梦,自己疯了。”这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在镜头面前的忏悔。 
  令人唏嘘的同时,也令人反思:如果从一开始就抓住苗头性问题进行处理,也许卢恩光的“噩梦”早就醒了。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在中纪委官网接受访谈时表示,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腐败上;相当一部分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把法律当尺子,把监督执纪退到法律的“红线”。 
  如何确保干部在动了邪念、行为出格的最初阶段,就被及时咬耳扯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出了答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治病救人的理念贯穿到实践中。 
  5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案件;全国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1万件,处分1.1万人,其中中管干部72人。 
  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治极少数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的人,更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谈话函询,及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2016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4.1万件(次);而2017年仅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谈话函询11万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62%。 
  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6%;第二种形态16.3万人次,占33%;第三种形态2.8万人次,占5.7%;第四种形态2.3万人次,占4.7%。 
  数字的攀升,折射出执纪方式和执纪理念的变化,也是“四种形态”得到落实的印证:“红红脸、出出汗”正在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则更为极少数。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在强化日常监督中体现关爱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这是对干部的关爱,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考验。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意味着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进行监督执纪。”中央纪委研究室有关同志说,“纪检机关责任更重,执纪力度更大,需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5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和巡视、派驻监督过程中,着力发现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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