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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企业“快入准营”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工商总局积极贯彻(2)

2017-10-05 21:06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根据上海浦东新区经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信息化手段接收并公示“双反馈”信息,即将审批部门接收推送信息和有关办证信息的反馈,及时向社会公示。
  同时,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等改革任务相互关联、互为促进。因此,必须做好各项改革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推动形成改革合力,最终实现企业“快入准营”“一照走天下”。

“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
  改革向“宽进”要活力,也要向“严管”要红利。“证照分离”改革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进一步推动以往的准入式监管转变为创新性的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是“先照后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应当依法承担的监管责任,坚持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政务信息化系统的支撑下,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接得住”。
  “商事制度改革总体目的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体现在‘宽进’与‘严管’两方面。”企业监管局负责人说,“在推进‘证照分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必须同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息公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确保市场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记者了解到,“证照分离”改革还将推动监管部门把更多力量放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合规监管上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政务信息化系统的支撑下,通过抽查、信用评价、行业自律等综合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守法守规经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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