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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实践探索(3)

2017-09-27 13:3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三、初步应用成效

  一是提高了审判效率,人案矛盾得到缓解。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始终以服务法官办案为核心,从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剥离法官、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提高办案人员工作效率。据不完全统计,通过运用该套系统,法官和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少和剥离,案件平均审判效率提高30%左右。

  二是优化了监督管理,办案质量得到提升。智慧审判系统的应用剥离了办案人员部分审判事务性工作,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审判核心事务,有利于确保审判质量。而且,智慧审判系统为加强司法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载体,实现了对办案活动的事中监督、实时预警,特别是随着案例文献自动推送、同案同判数据监测等系统不断完善,对于解决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因审判权的分散行使可能导致的同案不同判、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深化了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得到增强。智慧审判系统实现了案件全程网上办理,通过探索打通内外网数据接口,将可以公开的电子卷宗材料同步推送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在线查阅,同时将审判执行主要流程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零门槛公开,实现了审判执行信息全方位、实质性公开,进一步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此外,由于材料流转、庭审等办案活动实现了全程留痕,倒逼办案人员自觉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这对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均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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