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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治理显力度有温度 ——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7-09-24 22:1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被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这是该院继首批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后的又一个全国性重大荣誉。五年来,宝安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打造“服务型法院”为目标,严格履行司法职能,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精准把握司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推动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

  依法严格履行司法职能,建设平安稳定社会

  多年来,宝安法院收结案数长期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新收案件数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第三,人均结案473.68件。2017年1至8月,宝安法院收案数70229件,结案39573件,预计全年收案数将突破10万大关。五年来,宝安法院织密刑事审判之“天网”,畅通民商审判之“绿道”,重拳出击破解执行难,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构建立体式公共安全网。五年来,宝安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持续打击传统犯罪,重拳打击新型犯罪。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强化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更加公正高效办结刑事案件。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暴力性犯罪,依法审结王洪亮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科学防范、应对新型犯罪,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审结许军等18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效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五年来,受理刑事案件39946件,办结39418件,判处被告人52848人。

  高效办理民商事案件,维护经济发展大局。五年来,建立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公正高效办结医疗、教育、保险、交通、劳动等民生纠纷36673件。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以分类、分层、分步为思路,构建“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办”机制,实现了以20%的力量办结了48%案件的目标。

  强力破解执行难,打好执行“组合拳”。实施“两个拳头+一张网”执行举措,采取前移信用惩戒、贴身“曝光”“点穴式”惩戒、推送涉诉征信信息等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出台拒执犯罪自诉规定,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系统化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2016年,宝安法院办理的“‘老赖’更名逃避抚养费支付案”入选“全国十大执行案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机制改革,实行“主动报告+主动筛选”,用足用好失信惩戒举措,倒逼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积极应对涉案职工权益与企业债务清偿等问题,最大程度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纵深推进司法改革,让综治工作焕发活力

  目前,宝安法院基本形成“两个国家级示范、一个国家级试点、一个国家级先进”的“2+1+1”改革品牌矩阵。

  五年来,该院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原则,导入诉前联调5万余件案件,成功调处3万余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6.1个工作日,实现“快、好、省”效果,当事人满意度100%。完善特邀调解机制,组建心理专家、医学权威、高校教授、法律人士等47名特邀调解员队伍,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建立医疗纠纷中立评估机制。组建医疗纠纷专家库,开通医患纠纷受理绿色通道,推行专家中立评估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评估服务。调解模式在线化。以“ADR+ODR”为依托,建设网上多元化纠纷解决系统,开设“网上调解室”,开展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等工作。2015年,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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