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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

2017-09-20 13:1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手机版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泾县昌桥乡卫生院院长张小兵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张小兵多次私用该院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000元;违规多次授意该院朱某等人使用该院公务加油卡为朱某等人私车加油共计1830.19元,以冲抵该院公务车辆违章罚款等费用。在审查期间,张小兵主动退出违规加油费用1000元。张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固镇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献文操办子女婚宴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问题。2014年5月,因女儿结婚,党献文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3000元;9月,因儿子结婚,党献文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3900元。党献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9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原处长江晓岚组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5月,江晓岚在组织培训班过程中,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擅自采取压缩或变更原计划课程方式,安排参训人员到风景名胜区部分景点进行参观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30364元。2016年11月,江晓岚被免去处长职务;2017年3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东园派出所所长刘庆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刘庆贵先后6次收受辖区内某私营医院赠送的3000元礼金和合计价值12000元购物卡。2017年7月,刘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春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27日和5月5日,蔡春辉两次使用下属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410.39元。蔡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分宜县钤东街道办规划所干部张外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2日,张外生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情况下,操办乔迁喜宴39桌,宴请亲朋好友、管理服务对象等300余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张外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责令退还。

  3.九江市柴桑区马回岭镇红桥村党支部负责人刘显友违规公款赠送礼品问题。2017年端午节期间,刘显友公款购买香烟和菜籽油,到区环保局局长熊家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陈和全家中走访,并分别赠送香烟1条、菜籽油2壶。刘显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家春、陈和全受到诫勉处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菏泽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继河,政策法规科科长裴殿成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7日至10日,2人到青海西宁参加培训班期间,不参加培训学习,分别到西宁、陕西西安等地游览名胜景点。返回菏泽后,二人将去西宁、西安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共计8809元在菏泽市规划局技术服务中心以差旅费名义报销。王继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裴殿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二人违规报销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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