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之法治深圳深圳检察院以科技信息化办案守护公平正(2)
大数据还可以为决策提供“智库意见”。通过案管系统数据库,可以对某一区域、某一时间段的犯罪趋势,或者执法行为异动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依据。 深圳市检察院的员额制改革,就曾依据案管大数据,形成各业务线办案数量的数据测算,最终帮助司改部门论证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合理配置比例。 向科技借力实行远程视频庭审 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深圳市检察系统的公诉部门。2011年10月,南山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本院和区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扩大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面对此种变化,如何做到保证出庭质量与提高司法效率相兼顾,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进行了各种有益的尝试,如简易程序案件轮班制、类案批量处理等等。 南山检察院则选择了向科技借力的路子 2013年初,南山检察院与区法院合作,将原有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升级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将本院内部的远程视频提审室改造为远程视频室,实现“一室多用”。同时,区法院将设置在看守所的简易程序法庭改造为视频开庭室,将各个系统与设备相连接,从技术上解决了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三地实时影音传输,即庭审法官与辩护人在法院的远程视频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的远程视频室、而被告人则在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开庭室。2013年4月15日,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8月,该系统运行319次,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其中2016年,通过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930件1138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52.16%。 远程视频庭审模式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实现了检察官指控、当事人出庭、法官审理等庭审三方的异地实时高清视听音频连接。它一方面将公诉人、庭审法官从以往的路上往返、等候开庭等环节中解脱出来,亦减少了法警押解被告人的时间,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诉讼效率的提高也就避免了因案件积压而延长被告人羁押时间情形的出现,从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公正。 电子卷宗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2015年,最高检下发通知,对各级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和系统应用提出明确要求。深圳市检察院党组抓住机遇,把电子卷宗应用作为规范司法、辅助办案、提升案管工作水准的阶梯。 当年12月30日,在迎接新年的喜庆中,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式部署电子卷宗系统。2016年至2017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场地280平方米,采购90台扫描、存储、监控设备,配备27名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489宗40684卷3710874页,提供律师阅卷246132卷,为律师刻录光盘7232张。 2016年,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借助电子卷宗对689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确保了案件评查基础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电子卷宗的网上传输,实现了公检法各机关之间以及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办案数据一次导入、多次利用,节约了案卷移送的人力和物力,有效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为办案争取了更多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受理一起嫌疑人众多的诈骗案件,案卷多达2612卷,90名辩护律师先后预约阅卷,公诉人员也要求同步阅卷。案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将案卷扫描成电子卷宗,既减少了律师阅卷与承办人办案阅卷的时间冲突,又减少了重复复印带来的资源浪费,更加环保高效,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建设,受到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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