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反腐国际追逃追赃:国外“织网”国内“筑坝”(2)

2017-09-16 11:20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河南省开展清理违规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严肃查处违规办理各类证照且不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发生漏报瞒报情况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构建有效机制,编织防逃“天网”

  追逃是动态过程,防逃是常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追防并重,紧盯人、钱、物等关键环节,努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多管齐下,编织防逃“天罗地网”。

  2014年6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设立。2015年,贯彻落实中央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照中央模式建立省、市两级追逃追赃机构。由此,追逃追赃形成了横跨纪检、司法、外交、公安、金融等领域,纵贯中央、省区市、地市三级的有效工作机制。

  防逃涉及众多环节,协调机制的建立,使追逃追赃力量得到高度整合,使个案突破的策略更优化、手段更丰富、工作更高效。

  围绕防逃,浙江出台了出国(境)审批、证照集中管理、初核问题线索同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一系列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对8类重点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做到应备尽备,无一遗漏。

  广东把好出国(境)审批关、风险排查关、出境限制关、主体责任关等四关,切断涉案人员外逃之路。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组织部就省管干部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征询省纪委意见13人次。

  本着“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理念,北京市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齐推进,制定印发《北京市建立“追防一体化”机制实施办法》。各区、各单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延伸落实防逃机制,扩大因私出国(境)报备范围,将关键岗位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北京市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共阻止涉案人员出逃30余人。某市级单位原负责人在首都机场边检受阻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市纪委投案自首。

  福建省完善管控机制,加强对一些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

  完善防逃措施,筑牢防逃堤坝

  腐败分子外逃前,其家属亲人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家庭财产变动等都会有征兆。因此,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加强反洗钱工作,切断腐败分子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堵住赃款外流。

  “裸官”是外逃的高危人群。各地区各部门都把盯住、管住这一人群作为防逃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东省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查,通过摸底共发现“裸官”2190名。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情况,对“裸官”作出调整岗位、免职后不再安排职务、接近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等不同安排。省委对9名省管干部“裸官”作出6人免职、3人调岗的调整决定。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