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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顺序通行”成常态 司机:外因内因交织结果(2)

2017-09-08 13:33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安全成习惯

  孟女士自己也是一名司机,20年前就考取了驾照,退休后买了一辆小轿车。“我开车带老伴儿出去,习惯按顺序走,不抢道,慢慢跟着走”。

  她有自己的见解:出门开车就要守规矩,安全第一,“你要是抢道跟别人发生剐蹭,给人赔钱修车不说,也耽误自己工夫;别人要是抢道剐蹭了你的车,确定责任后,他给你修车,也耽误你的工夫,反正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在孟女士的带动下,她的女儿开车从来都是顺序通行,不抢道,“养成规矩开车的好习惯,对谁都好”。

  北京市民林峰也把开车顺序通行当成好习惯。几年前,因为被抢道,他的车和另一辆车差点撞到一起,“还是在机场高速上,很危险”。

  那一次,他开车出去玩,出城前借道机场高速,刚过四元桥,突然,一辆越野车从左方斜刺里冲过来,往他所在的车道上行驶。

  林峰下意识去踩刹车,“那一刻,两车距离不超过3米”,借着两车车速差异,前车加塞进入行车道,林峰在后面跟着,“吓出了一身冷汗”。

  从那以后,林峰开车时一直告诫自己要顺序通行,哪怕慢一点,安全最重要。

  现在,林峰每天驾车上下班,在自己安全驾驶的同时,他也发现,其他车辆抢道的情形少多了。

  “我的同事也都有这种感受,可以说,机动车顺序通行成了大多数司机的习惯。”林峰告诉记者,他曾跟同事分析其中的原因,大家觉得无非两点:一来,交通执法越来越严格,电子警察倒逼驾驶人守法;二来,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确实有了很大提高。“这应该是外因内因交织的结果”。

  □ 记者手记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亿辆,其中汽车达两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亿人。

  我们不否认在3亿多机动车驾驶人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但我们更不能否认的是,5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部门坚持不懈严格执法,全社会交通守法意识和文明程度大大提高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经过多年宣传和对交通秩序的治理,从正反两方面施加影响,的确大大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文明程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据此,机动车顺序通行不仅是交通文明的体现,更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支振锋认为,交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还离不开交通秩序维护者的努力,“在路面上有执法人员现场指挥或者在旁边,驾驶员会更加守规矩”。

  可以说,交通文明意识的提升传递出一个信号,即法治意识的提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体现,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提升了,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日趋常态化。守法与执法并行,才有了机动车顺序通行规定的“落地”。(记者 陈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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