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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炒股一定是自负盈亏? 四种情形下炒股亏损可索赔

2017-08-25 21: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8月25日电(见习记者 单鸽)“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亏损是常有的事情,一般情况下,股民都会选择自负盈亏。可是近日投资人陈先生却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天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京天利公司支付其因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款14万余元。8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股民起诉

  京天利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6月3日,陈先生以每股24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1300股京天利公司的股票。

  后来,因为京天利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以及相关事项,被证监会稽查总队立案调查。2015年6月23日,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复牌公告》。这一公告对京天利公司的股价造成了影响,6月23日当天,该公司的股价就遭遇了断崖式下跌,并在随后的12个交易日内连续跌停。

  6月30日,陈先生将手中的1300股股票全部卖出,损失了14万余元。他认为,京天利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被罚导致股价下跌,由此给他造成了巨大损失,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京天利公司赔偿其损失14万余元。

  起诉京天利公司的并非陈先生一人。据京天利公司和证券维权律师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至少已有220位投资者加入索赔队伍,索赔金额超过7000万元。保守估计,法院至少完成了上百位投资者的索赔案判决,需要京天利判决赔付的金额已达2500万元。

  哪些情况下投资损失能索赔

  其实,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而遭遇投资者维权索赔的案例已不是个例。记者梳理了近年来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遭遇投资者维权索赔的案例,发现投资者获赔的比例非常高,一些案件极具典型性。

  2017年初,在华锐风电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中,投资者向华锐风电索赔的诉求也基本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13年7月,万福生科95%的投资者共获赔1.79亿元。2012年底,西北最大证券索赔案——东盛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圆满调解,148位投资者获赔1295万元……

  “四种情形下,炒股亏损可索赔。根据《证券法》规定,除了信息披露违法(虚假陈述)外,当上市公司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违法行为时,且因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给投资人造成了损失,投资者就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股权律师刘鹏飞介绍说。

  从现实案例来看,目前投资者维权所涉及的案由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内幕交易也有一部分。

  为什么案由会集中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访专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犯案较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处罚也比较多,同时,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

  《规定》明确,投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虚假陈述侵害,可以此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哪些损失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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