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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童工(3)

2017-08-22 18:1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几年前,河北省发生一起重大铁矿火灾事故,造成68人死亡。在矿难后续调查处理过程中,竟然发现在当地从事井下开采作业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矿工竟达上百人,其中包括大量年龄未满16岁的童工。随后,河北连续多年严肃查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问题,但童工却并未因此绝迹,服务类行业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一方面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廉价劳动力的追逐,另一方面却是童工自身的“主动”,而他们渴望就业获取经济利益的背后则是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2016年7月,21名农民工向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声称他们被企业无理由解雇且欠薪。据了解,他们是经天津一家公司介绍来到河北某知名乳业公司车间从事包装工作,被拖欠工资的21名工人中,有5名未成年人,其中包括3名未满16周岁的童工。法援律师介入后,涉事公司向他们全额发放了工资。

  事实上,如若涉事公司没有拖欠工资,或者工人没有因为被拖欠工资而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该知名乳业公司和劳动派遣公司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并不会被处罚甚至不会被发现。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欣悦表示,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童工现象基本上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缺乏常态化的执法监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童工现象的泛滥。

  童工父母的态度是韩欣悦担心的另一个问题。“很多童工是父母默许甚至鼓励其外出打工,但法律法规却没有规定如何追究父母的责任,这种立法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义务。”韩欣悦说。

  在韩欣悦看来,只有改变当前对童工“民不举、官不究”的消极态度,对不作为者有责必究,才能维护禁止使用童工立法的严肃性,推动强制性行政干预成为实施法律的有效手段。此外,当前社会公众对童工现象的容忍度过高,忽视了童工使用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需要社会公众加强对童工有违法治和具有危害的认识。

  毋庸置疑,生活的贫穷、对教育的偏差理解,让孩子们过早地离开了学校,过早地在成人世界的惊涛骇浪中扯起自己并不结实的风帆。

  “如果姐姐以后考上大学、找到好工作,你还像这样打工,那时候会后悔现在的选择吗?”记者问马永明。

  马永明有些迟疑,眼睛痴痴地望向远方。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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