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3)

2017-08-21 13:1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看一个干部,要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担当就是接受并负起责任。作为一名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双语法官,不仅要语言过关、业务精通,还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要有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热爱,坚决维护祖国的安全与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始终做一名让党放心,让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我从小生活在多民族聚居的大院里,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邻里和睦共处,这使我对民族团结有着别样的情怀,也是我一直孜孜不倦的工作动力。办理“双语”案件,虽然和当事人交流不存在障碍,但案件当事人在法庭上说着不同的语言,卷宗材料及法律文书有时甚至由几种语言文字形成,有些当事人还以“我和她不是一个民族”为由申请回避,这些无形中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我觉得,虽然不同民族,因语言、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不同,造成当事人思维方式的差异,对简单的一件事情看法和观点也不相同,但只要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之心,认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情,找到争议焦点,就能最大程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基层法官站在化解矛盾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于萌芽、调处纠纷在基层的重要职责。审判过程就是评判是非的过程,也是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好途径。我们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不能把它看成简单的纠纷,要把它看成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工作经验告诉我,在民族地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耐心开展说服工作,妥善平衡各民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虽然调解一起案件,往往比作出判决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对当事人而言却可以省去很多诉讼环节,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

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魏长朋

        当前,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正在深入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在执行工作中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就要做到悉心聆听每一个当事人的声音,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能为、敢为、善为、有为。

        一直以来,对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我都会当成急案要案来办,即使只是几百元的农民工工资,我也会千方百计不论严寒酷暑去寻找线索,因为那是农民兄弟的血汗钱。还有些案件,执行中会陷入僵局,如在执行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时,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赔偿能力,但我并没有放弃,而是想尽一切办法,为无辜受害者提供帮助。我反复做工作,到相关单位与领导协商、联系慈善机构进行募捐,并全程协助办理社会救济等事宜,为受害人后续治疗和康复提供保障。该案曾被中央电视台“执行进行时”栏目进行追踪报道,在两会期间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有人说这些努力超出了一名执行法官的工作范围,但我认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没有范围,只要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就是我应尽的职责和永恒的追求。

        大家都知道,法院的许多判决都要通过执行来实现,得不到执行的裁判,再公正,对老百姓来说也是一纸空文。但执行直接触及当事人根本利益,所以被执行人往往不配合。在我执行的一起探望权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甚至多次发生家庭暴力,孩子也受到惊吓,不敢见自己的父亲和祖父母。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我放弃周六休息时间,乘坐公交车前往孩子居住地组织探视。天暖的时候在公园,天冷了以后在室内儿童乐园,想尽办法给孩子营造一个轻松的探视环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孩子逐渐破除了心理阴影,接受了与亲人相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得到了缓和。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