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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08-21 13:1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当前,司法改革正蹄疾步稳向纵深发展,作为一个在法院系统已工作了29个年头的老法官,感触颇深。改革以来我所直接从事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官们的精神状态和面貌也完全不同以往。一是以体现审判为中心、法官为主体的改革充分激发了法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周围的法官不用扬鞭自奋蹄,我们庭三年来人均办案从60件、100件到110件,连年创新高。二是办案责任心大大增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法官不再有依赖,取消院庭长签发文书加强了法官定案把关的权限和能力,三年来我们庭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数量从183件逐渐降到170件、43件,法官敢断善断的能力得到提高,放权之后也并未带来案件质量的影响。三是院庭长办案已成常态。就我本人而言,这三年来办案、参与办案数年均都在130件左右。四是违法干预办案的现象越来越少。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等改革举措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我们选择了一条艰难但却符合实际、方向正确的路径。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还有许多制度要建立,机制要完善。

        就本职工作而言,本人有这样几点建议:一是立足改革提升审判质效。须进一步完善院庭长责任清单,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针对当前类案异判较为突出的问题,探索通过信息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和司法尺度。二是立足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其中包括员额法官的退出、未入额法官协助办案、院庭长承办疑难案件的识别和分案、审判与辅助工作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法官的考核评价体系等等。三是立足改革破解人案矛盾。建立科学有效的繁简分流机制,使法律规定的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担保权实现等特别程序落地,以及充分发挥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都是应当重点研究的课题。四是立足改革提升队伍素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标准、五个过硬的要求,争做合格党员。同时作为法官还须从崇法护法的精神、司法为民的情怀、客观公允的立场、辨法析理的能力、丰富广博的阅历、谨言慎行的作风六个方面不断加强自我修炼,全面提升素质与能力。将改革进行到底,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让法治之花在大草原上盛开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巴雅尔吐胡硕法庭庭长  那顺

        我从1992年调入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工作,25年来一直在基层一线。我工作的地方,被当地群众称为八区,辖区大概8000平方公里,占全旗土地面积的近二分之一,南北长达100多公里,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有时为办结一起案件要连续几次往返调解,要是赶上沙尘、雨雪天气,草原深处的路大多无法行车,只有靠骑马或者步行。所以有人又称呼我为“马背法官”。

        工作在最基层,每天都同农牧民兄弟打交道,我深知他们需要什么。为了方便他们诉讼,我一直坚持百姓在哪里,法庭就出现在哪里。因为辖区面积大,而且辖区内98%的人口都是蒙古族,我们就把案子按照区域或者条线来划分。每次巡回审判,我们就驱车几百公里到牧民家,把法庭直接开到当事人的家里,这样奔波几天才能回到法庭,但这一路上能够办很多案子,化解很多纠纷。这些年,我们还开发推广了蒙语诉讼软件,把信息化手段引入大草原,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牧民少跑腿”。民事审判审理的大多是家长里短、民间借贷等老百姓之间的纠纷,事情虽小但是情况复杂,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农牧民不满并产生个别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更多注重的是调解技巧的运用,用智慧和真诚化解矛盾、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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