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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线上兼职是否违法存争议有必要修改教师法建立教育公务员(3)

2017-08-15 13:3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熊丙奇说,美国、日本、韩国等都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明确在公立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得兼职或做有偿家教。建议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作出补充性规定,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执行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熊丙奇看来,如果教师被列入公务员序列,就更能清晰地理清教师的权利、待遇和责任,很多跟教师身份有关的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不仅校外兼职不被允许,还须遵守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同时,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工资水平将得到提升,本职工作也就干得更加踏实,对外界的干扰也就更加有定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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