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就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3)
接下来3项重点任务,侧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司法行政科技含量:一是以科技成果引领智慧司法行政技术装备发展。加快研发监所安防执法装备、社区矫正装备、司法鉴定装备等,强化高新技术在执法中的应用,研制标准化、体系化的技术装备。二是构建智慧司法行政应用支撑平台。提高信息有效利用与协同共享,构建智能化运行支撑、大数据服务、协同执法等平台体系,完善平台应用开发、集成、服务标准规范。三是统筹布局司法行政研究基地建设。建设监管安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戒毒科技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科技研究基地、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司法行政大数据实验室等科研场所。
最后一项,是开展综合示范,推动创新发展。建立智能监管、矫正戒治、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及司法鉴定等科技应用示范,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应用。
问:如何保障“十三五”期间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答: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既是中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在任务分工上,司法部科技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领导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成立科技工作管理机构,承担科技规划制定、项目申报、政策协调以及项目实施管理等职责。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的原则,健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督查机制,积极有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发展。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创新能力。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的技术职称评定标准体系,设置科技创新专业岗位,制定和完善核心技术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灵活、公正的用人机制。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科技创新知识培训、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成立司法部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司法行政科技创新提供智力和政策支持。三是加强政策引导,支撑科技创新。积极争取科技部门的支持,建立司法行政科技创新会商与协调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统筹管理,落实科技投入政策和经费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合作开展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把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落地见效。采取多种方式、形式对《规划》进行宣传,提升知晓度。在系统内进行原原本本的传达学习,使每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同志能清晰知晓《规划》的基本内容、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要求。对于贯彻落实《规划》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供各地交流学习借鉴。
下一步,司法部还将举办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培训班,《规划》将作为培训内容进行专题讲解。各地也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和交流,确实提升科技意识,强化科技思维,使司法行政科技创新的理念、思路及各项任务要求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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