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应开尽开 关键证人应出尽出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启尽启刑(2)
截至6月15日,今年忻州中院刑事一审案件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案件共计6件10人,出庭率100%。目前,绝大多数复杂案件的关键证人能出庭、敢出庭、愿出庭已成为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的新常态。 14种情形指派法援辩护律师 实践中,不少刑事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但又不符合现行法律援助制度适用条件。由于没有辩护人,辩方无法与控方形成有效抗衡,庭审效果大打折扣。 今年6月1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阳泉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阳泉中院院长陈明华介绍说,细则规定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未委托辩护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力求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辩护律师全覆盖。 据了解,细则扩大了指定辩护范围,明确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检察院抗诉;被告人明确要求委托辩护人,但无法联系其家属或其家属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等14种情形,被告人未委托辩护的,由法院通知法援中心为其指派辩护律师。 阳泉中院调研发现,办理指定辩护案件的律师多是一些刚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存在能否胜任的问题。陈明华说,为确保指定辩护的有效性,细则明确社会影响较大、被告人坚持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指派的律师应当执业三年以上且具有相当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法律明确规定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执业五年以上且具有相当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被告人未成年的,指派的律师应当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能较好地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4月,阳泉两级法院刑事案件辩护率为20%,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占2.5%;今年5月至6月15日,刑事案件辩护率升至30%,法律援助案件占比升至3.9%。 山西高院院长邱水平认为,庭审实质化改革实现从“以卷宗为中心”到“以庭审为中心”的转变,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真正使“庭审中心”意识入脑入心。 法制网太原8月7日电(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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