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各类债务链(3)

2017-08-06 13:4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制度保障。贺小荣表示,最高法将抓好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解决关联企业破产问题等四项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建设等三大配套机制建设。

  据介绍,近年来,关联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加,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审理难度也更高,但相关规则缺失,亟需加以完善。最高法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已经形成初步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

  贺小荣说,破产重整成功后,企业信用不能及时修复,已经成为影响破产企业重生的重要因素,亟需加以解决。最高法将与央行等相关部门协调,对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出台相应政策,以解决重整成功后破产企业回归市场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破产审判工作的推进极大改善了企业在中国的营商环境。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对全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测评,我国破产处理情况位列第53位,比2013年的第82位上升29位,成效显著。(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