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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电动车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3)

2017-07-30 13:07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北青报:市民如何给电动车上牌?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车辆登记、上牌是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草案提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应当到区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作为一项便民举措,由销售企业代购买者办理登记相关手续。本市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北青报:如何判断车辆属于符合规定的范畴?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将对符合规定的车进行目录管理,并有公示制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消费者在本市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的,可以要求退货。

 

  北青报:老年代步车是否纳入规范范畴?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老年代步车不属于一个概念,不属于非机动车立法范畴,不在此规定范围内。但是老年代步车中有相当一部分未经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核准。老年代步车的相关管理意见,市交管局正在研究。

 

  北青报:现在道路上,滑板车、自平衡车都有各自的用户,为何被禁止上路?

 

  相关部门负责人:滑板车、自平衡车等不属于交通工具范畴,不适宜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所以禁止上道路行驶。(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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