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庆:健全长效机制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问题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对此,中办、国办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最高检、教育部联合九部委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两个意见”为实现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指明了方向。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个集中审查办理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派出检察院,今年以来,我院以健全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为着眼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没有形成合力。目前,担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能部门很多,主要包括政法机关、团委、教育局等,但存在工作交叉重复、职责划分不清等情况。从职能部门来看,各单位大多按照自身工作需要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性、计划性不强;从教育系统来看,尚未将普法教育纳入教学大纲,部分学校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
(二)法制教育以集中灌输为主,方式方法简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依法法国做出了战略部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调查情况看,各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中小学校相关课程设置一般仍为“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社会”等,与系统化、专业化要求相距甚远。大部分学校忽视对孩子法律情感的陶冶,不注意对知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还有的不分年级、不分个体,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教育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三)教育载体匮乏,思路创新不够。载体承载与传递信息,是联系法制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外在形态。当前,各学校和各职能部门以讲座、图板、纸媒等传统模式为主,缺少思路创新。既不能适应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也未准确分析新时期、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没有及时把握未成年人所思、所想,缺少利用新媒体和基地教育等专业化等手段,法制教育效果不好。
二、健全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的对策
2016年,我院共受理全市未成年人各类刑事案件94件192人,其中,在校生案件18件26人。与2015年相比,未成年人在校生违法犯罪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30.7%、32.3%。采取的主要对策为:
(一)强化网络建设,落实预防工作责任。着眼于形成社会合力,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部门有效联动、群团发挥优势、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强化“社会关爱网”功能。加强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明办、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的联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调建立预防协会组织,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的具体分工和任务,从而为合作开展犯罪预防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职能组织网”功能。要主动争取教育主管领导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支持。对在校生违法犯罪、学校道德法治教育和“校园暴力”情况进行摸底,就共同开展在校生法制教育进行对接。三是强化“一线督导网”功能。充分发挥“德育副校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等在教育一线的贯彻落实和督导作用,定期通报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在每所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员,积极开拓法制第二课堂。四是强化“主体教育网”功能。必须紧紧抓住班主任队伍这个关键,及时发现在校生违法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法制宣传向“主题班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拓展延伸,每半年至少对学生或家长开展1次以法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五是强化“校园辐射网”功能。通过与团委、新闻传媒、社区等进行协调,联合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法制小记者”团,并不断吸收和扩大社区、学生骨干,立足居民社区、校园开展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进行普法教育辐射,起到星火燎原的效果。 |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