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障律师"说话"权 实现互动"零距离"
正义网7月21日电(赵爱国 通讯员 刘惠娟)“短信提醒,让律师第一时间有‘存在感’,更反映检察院敢于公开、不怕监督。”这是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徐某在沭阳县检察院律师意见簿上写的留言。
“我代理的案件在你们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就收到了短信提醒,在微信群可以预约阅卷,你们对我们律师的服务实现了无缝衔接,为你们点个赞!”江苏唐城律师事务所的吴升律师对广陵区院检察为民服务大厅的接待人员竖起大拇指。
“贾汪检察院的服务真是贴心。因承办某案件,到贾汪检察院阅卷,案管科工作人员迅速刻录完光盘,装入非常精致的光盘专用保护袋,顿觉与众不同!司法机关服务创新真的很好!”这是江苏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宋晚霞到贾汪区检察院案管科办理案件阅卷等业务后,发了一条信息到朋友圈。
存在感、受到尊重、相互信任,这是律师们的感受,也是记者在基层检察院采访时的亲身体会。
为了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江苏省各基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为2017年30项重点检察工作任务之一,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工作,促进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并取得一系列成效。
完善信息平台,保障律师知情权
在保障律师知情权方面,各基层检察院通过检察公众号、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或研发案件信息推送平台等方式,已经基本实现了案件诉讼信息的主动推送。
“雷律师,您所代理的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已于2017年3月10日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您也可以根据微信平台实时关注案件动态——扬州市检察院。”2017年3月10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雷律师收到一条来自扬州市检察院主动推送的案件服务信息。
扬州市检察机关实践探索、创新思路,由案管部门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紧密配合,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检务公开信息平台对接,在把握流程节点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基础上,主动向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广陵区检察院自主研发“案件信息智能推送软件”,完善服务律师执业新平台,在软件应用、诉讼节点、推送对象方面实现三个“全覆盖”,有力地提升司法办案形象。
宿迁市检察机关聚焦律师执业五项权利,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保障、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沭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维权+互动+介入”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拓展履职职能,同时自主研发案件信息自动推送服务平台,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2017年1月7日,沭阳检察院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荣获宿迁市政法机关创新创优成果二等奖。
徐州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为法定职责,强化检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强化双向监督等方式,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新沂检察院在律师权益保障的信息化水平方面起步较早,主动做案件信息的“快递员”,提供指尖上的服务。早在2014年5月,新沂案管部门与移动公司合作,取得专用短信号码,在全市率先建立“检群通”短信告知平台,实现重要程序节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主动推送。 2016年,新沂检察院在“检群通”短信告知平台的基础上,又自主研发了“新沂掌上检务”,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一键式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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