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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要求3倍赔偿的汽车投诉明显增多“空壳”公司以“最低价”(2)

2017-07-21 12:25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然而,到4s店后,朱先生又被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和走付款流程。办完手续,朱先生发现指导价为13.8万元的汽车,自己却花了17.7万元。更让他气愤地是,刘某承诺他的油卡和返现都没有兑现。

    就这一案例,陈音江认为,这是典型的低价购车陷阱!近两年来,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多次接到此类投诉,但最后能解决的却非常少。此类骗局,主要是通过网络发布“最低价”等购车信息,吸引和诱骗消费者上钩,然后通过威逼利诱和不规范合同,一步步让消费者缴纳各种名目的费用,如果消费者中途要求停止,对方会以最后没法返现或者不退定金进行威胁。

    “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正规业务,骗一阵子后,就换一个公司再接着骗。” 陈音江建议,针对此类性质恶劣的汽车销售骗局,市场监管部门应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仅要为消费者追回损失,而且要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不法分子形成绝对震慑。

    发动机暴裂

    4S店厂家保险公司均拒赔

    今年6月11日傍晚,消费者王女士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前海,途中车辆在未与其他车辆或障碍物碰撞的情况下,突然发出巨大响声,王女士从倒后镜看有疑似烟雾,之后发动机故障灯亮,随即停车下车查看,发现地上有机油沿车行流出的痕迹。她在致电报告保险公司,致电4S店咨询后,按建议向奔驰道路救援发出求救。

    王女士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投诉,她是2014年11月在广州仁孚同和4S店购买的这辆奔驰C200L汽车,之后保养、保险等全套服务一直都在该店。事故发生后,经4S店检查,发现发动机暴裂。

    令王女士气愤的是,随后其在同生产厂家交涉中,厂家认定为因发动机内进入液体(水),导致曲轴变形而发生发动机事故,不属于汽车质量问题。而4S店认定,发动机无法修复,更换新机要几万元费用。4S店、生产厂家均表示拒赔,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认为,6月11日当天天气晴朗没有涉水,也没有明显的外物碰撞,不属保险责任,也不予赔偿。

    王女士介绍,车辆发生故障之前,5月7日刚刚在4S店做过维修保养。当天广州大雨,由于发动机报警灯亮,她将车辆到4S店维修检测,接车人员认定没有问题,建议不必报保险,她还自费了1500多元的维修检测费。她认为,车辆这次发生故障的原因,不是4S店5月7日对车辆检查的判断失误,就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这起投诉,陈音江认为,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非常复杂,因此对故障车辆的原因进行举证十分重要。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但王女士的车辆是2014年购买的,超出了6个月的期限,所以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应由王女士承担举证责任,其可依法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

    陈音江同时建议,针对汽车等专业性较强的贵重商品,由于产品的制造缺陷等内在质量问题,生产厂家明显处于强势地位,而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整个生产过程不了解,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应该进一步加大生产厂家的举证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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